《兵团日报》近日消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副政委,兵团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姜新军同志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2025年11月3日14时24分逝世,享年56岁。

姜新军同志,1969年8月出生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1992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姜新军同志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可靠、忠于党的事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奎屯市工作期间,致力于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工作期间,积极督导推动反恐维稳、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工作,牵头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到兵团任职后,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健全完善兵团特殊体制下的监督体系,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忠实履行新时代维稳戍边职责使命、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兵团实践作出了积极贡献。
个人履历:
曾任奎屯开关厂厂长、董事长、总经理。
担任奎屯市政府市长助理。
历任奎屯市委副书记、奎屯市委常委、副市长。
担任奎屯市委副书记、奎屯-独山子石化工业园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担任奎屯市委副书记、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担任新疆润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2016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2016年11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常委,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2018年1月至2022年7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2年6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政委。
2022年7月29日,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察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3年5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副政委,兵团纪委书记,兵团监察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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