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等相关政策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向全市公开征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欢迎全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业机构向我局推荐专业技术人才,同时也欢迎各位专家踊跃自荐。现就专家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包括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土地整治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工程、地理信息科学、环境工程、土地资源管理、自然地理学、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土壤化学、工程测量技术、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等耕地质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个人信誉,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二)熟悉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具有丰富的耕地质量相关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和实践经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含)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身体健康,可进行外业踏勘活动,有参与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能认真按要求履行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的业务内容,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年龄放宽至65周岁。
(四)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取消专家资格等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不属于负责形成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意见的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在编在职人员。
三、推荐程序及管理
专家库组建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审核公示、动态管理”程序开展。
(一)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申请加入泸州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如实填报《泸州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在职人员需通过所在单位审核并由单位统一报送推荐汇总表(自行申报无效),退休人员可自行报送(需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二)各单位对照推荐条件,对本单位专家提交的《泸州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核实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对通过审核的推荐人选,填写《泸州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6年2月13日前连同申报材料(包括专家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参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或三普相关材料等佐证资料)寄送到市农业农村局(收件人:罗女士,寄送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泸州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18090850663),同时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9299800@qq.com。
(三)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出市级专家库初步名单,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确定专家库最终名单。
(四)市农业农村局对泸州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责任追究、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职、主动退出等情形及其他原因不适宜续任的专家,予以移出专家库处理。市农业农村局视工作需要,适时按程序补充征集。
附件:1.
泸州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doc
2.
泸州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汇总表.doc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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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510190020065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