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持续对无人机“黑飞”行为进行打击。近日,据“内江公安”公众号,2025年12 月至今约3个月时间,内江公安机关已查处无人机违规违法飞行124起。
相应违法飞行案例中,有100起责令限期整改,21起予以行政处罚,3起涉嫌刑事犯罪依法立案,其中 2 起案件共 2 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取证中。
I参考官方通报的典型案例获悉,2026年2月26日,市中区分局核查到张某虽在大疆平台绑定无人机,但未按规定完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程序,且多次未报备擅自飞行,两次超高飞行。其行为已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市中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1月7日,东兴区公安分局核查到陈某某于2025年10月21日在内江市东兴区东兴街道放飞无人机,超高飞行且其存在多次未报备擅自进入管制空域飞行的行为。其行为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东兴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025年12月16日20时许,肖某某、谢某在内江市东兴区高桥街道晏湾社区山林中,使用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无人机实施飞行活动,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肖某某、谢某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表示,无人机飞行需严守法律规定,务必完成实名登记、提前报备,严禁违规超高、进入管制空域飞行。请广大无人机使用者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操作行为,共同守护内江空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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