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充分发挥职业指导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中的桥梁作用,根据《四川省职业指导专家团管理办法(试行)》(川就局办〔2026〕22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四川省职业指导专家团(以下简称专家团)成员推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范围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各类企业等单位从事就业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就业指导、教育培训、心理咨询、企业经营管理等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原四川省职业指导专家团成员需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以便确定专家层级。
专家层级及申报条件
专家层级
专家团设首席专家、专家、助理专家三个层级,实行梯度培育、逐级晋升管理。首席专家主要承担课题研究、师资培训、重大活动、省级评审等工作,另设智库专家承担省委省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就业局相关政策理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重要课题研究等工作;专家主要承担常态化开展线下咨询、线上直播、企业走访、群体专项帮扶等工作;助理专家主要承担协助开展基础指导、资料整理、基层宣讲等工作,具备条件后可晋升专家。
申报条件
首席专家、专家、助理专家申报遴选条件(附件1)及工作职责(附件2),严格按照《四川省职业指导专家团管理办法(试行)》(川就局办〔2026〕22号)有关规定执行。
时间安排
10月10日前组织开展个人申请和市级推荐;
10月30日前组织开展省级评审和社会公示;
11月上旬确定聘任名单、印发通知文件并颁发相应聘任证书。
推荐遴选程序
采取个人自荐、社会征集、单位推荐、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定向邀请等方式,吸纳来自各行业的专家加入职业指导专家团,每两年集中开展一轮公开选聘,并根据服务缺口每半年常态化增补。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将《四川省职业指导专家团申报表》(附件3)以及相关资质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络表见附件4),无单位人员可直接申报。
(二)市级推荐。各市(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申请人材料开展审核,通过材料核验、实地访谈等方式形成初审意见后,择优将专家个人申报资料和汇总表统一报送至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三)省级评审。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小组,按照《四川省职业指导专家综合评分表》标准,采取材料审核、线上面试、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综合评审。
(四)社会公示。拟聘名单将通过四川公共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确定聘任。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就业服务管理局聘任为“四川省首席职业指导专家”“四川省职业指导专家”“四川省职业指导助理专家”,并颁发相应聘任证书,聘期为2年。
请按照本公告时间安排,完成申请受理、遴选审核和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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