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职称评审质量,加强各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专家管理,打造作风正派、专业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的职称评审专家队伍,根据《大连市职称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大人社规发〔2025〕3号),决定开展职称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连高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以及知名度,并得到业内充分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根据职称评审需要,本次征集的职称系列(专业)范围为:工程、经济、农业、卫生、教育领域等,详见大连市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中“专家申请登记”列表。
二、征集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未办理退休手续,在评审工作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具有申报职称系列(专业)或者相近系列(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在本地区本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
(三)了解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具有一定的人才评价工作经验;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5年以上;
(五)能按要求参加评审会议,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六)能够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管理;
(七)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八)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评审工作任务;
(九)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征集程序
此次征集采取单位推荐、专家举荐的方式。其中,由专家举荐的,需提供2名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业内专家出具的举荐意见。
(一)个人申报。专家需登录“大连政务服务网” ,依次点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个人服务”— “职称评审网上申报”—“专家申请登记”,进入大连市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填报,并根据职称管理权限选择主管部门(其中,在连非市属高校、科研院所,中省属单位,外地专家以及经其他专家举荐的专家,主管部门为大连市人社局,其他单位可按照属地原则选择相应地区人社部门作为主管部门,或按行业归属选择相应主管部门),导出并打印《大连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聘任审批表》。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需对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大连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聘任审批表》加盖公章后,报送相应主管部门。
(三)各地区、各部门初审。各地区人社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单位推荐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报送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四)资格复核。市人社局对推荐专家进行专业分类、资格复核、会议研究后,确定入库专家。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主管部门汇总审核专家提交的《大连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聘任审批表》,在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人员初审,并于2025年8月30日前报送大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才服务部。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切实把本行业优秀专家推荐上来,确保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家队伍。
联系人:李汗青 联系电话:0411-39997636
通讯地址: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北楼607房间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