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防减救灾委有关部署要求,强化防灾减灾救灾专家队伍建设,确保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全面提升我省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减救灾办)决定开展四川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防减救灾委专家委)第一届专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防灾减灾救灾事业,服从省防减救灾委专家委工作安排。近3年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评优评先的优先。
(二)熟悉各自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在本领域享有一定声誉,获得过专业性获奖证书的优先。
(三)具有防灾减灾救灾相关领域高级技术职称以及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从事防灾减灾救灾业务工作10年以上的处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
(四)具有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为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提供过政策咨询意见的优先。
(五)无其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受到刑事处罚等不适宜情形。
(六)身体健康,愿意为我省防灾减灾救灾及恢复重建工作提供政策咨询、理论指导、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参与自然灾害调查评估与科学研究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七)申报专家须确保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完成专家委组织的决策咨询、调研督导、应急处置、灾情核查、灾损评估、灾后重建等各项内外业工作。
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特邀专家,以及业务能力特别突出、实践经验特别丰富、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二、申报组别
省防减救灾委专家委专家库设置综合管理、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5个组别,每组专家划分为防灾、减灾、救灾3个类别,共涉及法律法规、预案管理、风险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应急救援处置、宣传教育与舆情引导、损失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地理测绘、医疗卫生、气象交通、通信电力、森林草原火灾防治、灾害保险、统计调查等15个专业方向。
三、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三)评优评先、专业性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为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提供过政策咨询意见的证明材料。
(五)专业方向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省级及以上项目课题等工作业绩,或参与启动省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的重大灾害处置工作)。
(六)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扫描件压缩并以“申报人姓名+申报组别”命名。申报人对本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填报《四川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所在单位按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加盖鲜章,于2024年10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csjzzx2024@163.com,申报材料纸质件邮寄到四川省减灾中心(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201号),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提名。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和省减灾中心分别对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管理组申报专家进行初审和推荐,省防减救灾办负责复核。
(三)公示聘任。专家推荐名单请省防减救灾办审定公示后,由省防减救灾办颁发聘任证书。
五、工作要求
组建省防减救灾委专家委是科学推进我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本行业专家申报工作,按照要求推荐政治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对我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用心用情用力的专家,组建优秀务实的专家队伍。
联系人:刘思眉,18108081057
冯灿,18183298147
四川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