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等职称评审相关管理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结构,提升评审质效,现就面向社会征集中初级专业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档案、建设、电力、电子工程、教师系列相关工作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取得高级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熟练掌握国家有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以及《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0号令)、《职称评审监督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系列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37号)、《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子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17号)、《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建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2〕86号)、《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2〕87号)、《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内人社发〔2021〕39)号等规定,等政策文件,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3.作风正派、工作积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个人诚信不良记录。严守保密规定和评审工作纪律,在评审过程中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不受任何利益干扰。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评审职责。
三、专家职责
(一)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系列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37号)、《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子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17号)、《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建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2〕86号)、《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2〕87号)、《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内人社发〔2021〕39)号等规定,参与区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对申报人员的业绩、能力、成果(含著作、论文)等进行综合评价。
(二)政策咨询:为我区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
(三)建议提出: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提出改进评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入库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如实填写《康巴什区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个人研究成果及工作成就佐证资料、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后上报康巴什区人社局。
(二)单位审核。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个人申请表由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审核推荐。
(三)备案入库。康巴什区人社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评定后入选专家库成员名单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备案入库。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相关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填写《康巴什区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将申报材料(扫描PDF版)和《汇总表》(电子版)于2025年8月25日前报送至康巴什区人社局1110办公室 。
(二)专家所在单位应支持专家参加评审工作,受邀专家无故不参加或超过3次不参加评审工作的将调整出专家库。对违反专家职责,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失职行为的专家,将取消其专家资格。如违反评审纪律以及表现不良的、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任期3年,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增补和调整。
联系人:石羽琪
电话:0477-8394654
附件1:康巴什区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申请表.docx
附件2: 康巴什区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申请表.docx
附件3:康巴什区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汇总表.xlsx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