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促进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我局拟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南充市社会组织专家库人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从事社会组织领域相关的理论研究、教学实践、财务审计、法律服务、党建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的优秀专业人士;
(二)社会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组织负责人。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态度鲜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无不良行为记录;
3.热心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与服务管理事业,熟悉掌握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4.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能胜任并愿意为社会组织工作提供相关的专业服务。
(二)资质要求(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专家学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等相关的研究工作2年以上。
2.社会组织类别专家须担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含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副秘书长等),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
3.资深党建工作者须为党龄3年以上的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建工作,获得1项县级及以上优秀党建工作者称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
4.法律专家应持有律师资格证且执业满3年以上,在其业界有较好的口碑,有社会组织相关经验、曾担任社会组织律师顾问者优先。
5.财务专家应持有中级会计师证书满2年以上或持有高级会计师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满1年以上,有民政部门或社会组织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党政机关人士应为长期从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财务监督、行政处罚、党建工作等相关工作。
三、征集名额
本次预征集社会组织专家库人才20名以上(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确定)。
四、专家职责
专家库成员根据市民政局委托,参与以下工作:
(一)政策研究工作;
(二)人才培育工作;
(三)社会组织调研、评估和督导工作;
(四)相关刊物编纂工作;
(五)市民政局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五、权利和义务
(一)专家库成员在参与相关工作中,享有提出意见建议、承接课题研究、领取相应工作报酬等权利。
(二)专家库成员应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按要求参加南充市民政局召集的会议和举办的培训,承担市民政局委托的相关工作。
(三)市民政局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对专家库成员进行动态调整:专家库成员因身体原因或个人其他原因不能履职的;拒不参加有关会议、培训,或连续三次无理由不承担委托工作的;未经市民政局委托,以专家库成员名义参与受托以外活动的;违反党的纪律或国家法律,受到党纪或刑事处罚的;因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受到处分等情形的;其他不适合担任专家库成员的情形。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专家库成员采用市级部门与县级民政部门推荐、专家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
1.专家自荐。凡符合专家库成员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可自行下载填报《南充市社会组织专家库自荐表》(附件),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报送我局。
2.报送时间及方式。请各位专家学者于2025年1月27日前将相关推荐表(加盖公章)、佐证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76152779@qq.com)或现场报送至南充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503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柳林路27号),同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二)评选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提出拟入选南充市社会组织专家库人员名单。
(三)公示
对社会组织专家库候选人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决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入选南充市社会组织专家库并向社会公示。
七、入库管理
正式入选南充市社会组织专家库的成员,由南充市民政局颁发聘书。专家库成员将接受南充市民政局的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表现,进行定期考核、调整等管理工作。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子雄, 联系电话:0817-2731516。
附件:南充市社会组织专家库自荐表
南充市民政局
2025年1月14日
附件下载:
1.南充市社会组织专家库自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