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推荐报送南充临江新区工程技术系列
机械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办发〔2023〕73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征集南充临江新区工程技术系列机械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从事工程系列机械设计专业(机械设计、流体传动与控制设计、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设计、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机械制造专业(机械加工、铸造、锻压、焊接和热处理)、机械仪表专业(自动化仪表与系统、光学与光电仪器密仪器(科学仪器)和电工测量仪表)、设备工程专业(设备管理、设备维修、动力设备运行管理与维修)等工作并符合推荐条件的相关人员。
二、推荐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
三、专家入库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三)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者优先推荐),其中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需满3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4日),取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不作年限要求;
(四)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省、市、新区有关职称政策,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六)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七)不存在违反职业道德或受到党纪、政纪和政务处分等情况;
(八)退休人员原则上不纳入专家库。对“天府峨眉计划”顶尖人才、“天府青城计划”杰出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入库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四、推荐材料
(一)《南充临江新区机械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专家申报表》3份,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见附件)。
(二)个人情况及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任职资格文件、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个人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其他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单位推荐专家由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自荐专家承诺材料真实性并提供注明“复印属实,与原件一致”加签名的复印件1份。电子版材料文件夹需按照“从事专业+专家名字”命名,单项材料需按照“报送要求序号+具体材料名称”命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将材料送至南充临江新区管委会。联系人:李欢,邮箱及联系电话:1789410353@qq.com,0817-6037788,送达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13号火车北站广场绿地中心4号楼12楼。
五、入库程序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原则进行遴选。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遴选专家经所在单位同意、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南充临江新区人事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入库。参与专家推荐的单位应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个人自荐的,应承诺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六、入库专家职责
(一)对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发展规划、职称评审等工作提供咨询建议;
(二)按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抽取使用要求,参与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客观公正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对职称评审过程中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四)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报送南充临江新区人事部门予以更新;
(五)南充临江新区工程技术序列机械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专家管理
专家库成员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专家库成员根据备案周期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二。专家库成员退休、有违纪违法行为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会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南充临江新区机械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专家申报表
南充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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