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健全宿州市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决策机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咨询监督委员会入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按照宿州市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简称“市新兴产业基金”)要求,对已设或拟设子基金所投项目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决策性意见,供市新兴产业基金参考。
二、征集范围
入库专家可从以下部门、机构的从业人员中选聘:
(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服务机构;
(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创投公司、风投公司等相关金融机构及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的专家;
(三)重点龙头企业。
三、入库人数及条件
按照行业分类,拟从以下四类行业五个领域遴选专家,各领域遴选5人,共计25人。
(一) 入选专家库的行业专家应当熟悉宿州市产业政策、产业逻辑、市场趋势、前沿技术、行业情况,能够基本判断基金标的技术的先进性、应用场景的合理性及产业化的经济程度。根据专家实际从事工作各有侧重:
(1)实体企业从业人员:一般应具有相关行业5年以上从业经验,所任职企业应在细分行业内具有全国或区域影响力,担任该企业中级及以上管理职务或同等职级。
(2)研究机构从业人员:一般应具有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开展教学、研究工作不少于5年,具有全国或区域学术影响力。
(二)入选专家库的金融专家应具有相关领域的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担任过中级及以上管理职务或同等职级,在相关领域有5年以上的行业研究或投资经验,其中基金领域专家还应具有相关领域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经验。特定领域特殊专业人员不受此限制。
(三)入选专家库的法律专家应当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具有法律领域工作5年以上从业经验,在民商法领域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
(四)入选专家库的财务专家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执业资格,担任过中级及以上管理职务或同等职级,具有财务领域工作5年以上从业经验,具有较深的专业知识造诣。
四、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评审专家库专家的主要职责为:对引导基金的基金投资业务与股权投资业务的投资方案提供评审服务。专家评审意见作为决策机构的重要参考,不直接构成投资决策。
(一)评审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获取评审工作的相关信息资料;
2、受邀参加评审工作,对相关的情况、制度有知情权;
3、对被评审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合理性等行使评审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专家酬劳(参考附件1);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专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接受评审任务后,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有关评审工作;
2、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解答有关方面的咨询或质疑;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私自向外界泄露评审过程中所有与项目相关的信息;
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评审工作纪律,不收受被评审单位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5、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征集条件及程序征集方式及程序征集方式及程序征集方式及程序
征集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或个人推荐、特别邀请等方式产生。
1、提交申请:专家申请人填报宿州市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专家推荐表(附件),并连同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如有单位推荐的,需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
2、资格审查:由宿州市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管理人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备案入库:对通过宿州市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审查的专家名单备案入库。
六、征集截止日期
申请本次专家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在本次专家库征集结束后,专家咨询监督委员会将实行常年受理申请、定期分批审定的入库方式,欢迎各位专家积极申请,并将申请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天
联系电话:0557-3697815、15215576978
邮 箱:835739106@qq.com
附件:1.宿州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宿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咨询监督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宿基[2022]2号)
2.宿州市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专家推荐表
宿州市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一、专家职责
按照宿州市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简称“市新兴产业基金”)要求,对已设或拟设子基金所投项目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决策性意见,供市新兴产业基金参考。
二、征集范围
入库专家可从以下部门、机构的从业人员中选聘:
(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服务机构;
(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创投公司、风投公司等相关金融机构及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的专家;
(三)重点龙头企业。
三、入库人数及条件
按照行业分类,拟从以下四类行业五个领域遴选专家,各领域遴选5人,共计25人。
(一) 入选专家库的行业专家应当熟悉宿州市产业政策、产业逻辑、市场趋势、前沿技术、行业情况,能够基本判断基金标的技术的先进性、应用场景的合理性及产业化的经济程度。根据专家实际从事工作各有侧重:
(1)实体企业从业人员:一般应具有相关行业5年以上从业经验,所任职企业应在细分行业内具有全国或区域影响力,担任该企业中级及以上管理职务或同等职级。
(2)研究机构从业人员:一般应具有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开展教学、研究工作不少于5年,具有全国或区域学术影响力。
(二)入选专家库的金融专家应具有相关领域的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担任过中级及以上管理职务或同等职级,在相关领域有5年以上的行业研究或投资经验,其中基金领域专家还应具有相关领域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经验。特定领域特殊专业人员不受此限制。
(三)入选专家库的法律专家应当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具有法律领域工作5年以上从业经验,在民商法领域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
(四)入选专家库的财务专家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执业资格,担任过中级及以上管理职务或同等职级,具有财务领域工作5年以上从业经验,具有较深的专业知识造诣。
四、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评审专家库专家的主要职责为:对引导基金的基金投资业务与股权投资业务的投资方案提供评审服务。专家评审意见作为决策机构的重要参考,不直接构成投资决策。
(一)评审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获取评审工作的相关信息资料;
2、受邀参加评审工作,对相关的情况、制度有知情权;
3、对被评审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合理性等行使评审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专家酬劳(参考附件1);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专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接受评审任务后,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有关评审工作;
2、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解答有关方面的咨询或质疑;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私自向外界泄露评审过程中所有与项目相关的信息;
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评审工作纪律,不收受被评审单位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5、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征集条件及程序征集方式及程序征集方式及程序征集方式及程序
征集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或个人推荐、特别邀请等方式产生。
1、提交申请:专家申请人填报宿州市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专家推荐表(附件),并连同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如有单位推荐的,需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
2、资格审查:由宿州市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管理人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备案入库:对通过宿州市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审查的专家名单备案入库。
六、征集截止日期
申请本次专家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在本次专家库征集结束后,专家咨询监督委员会将实行常年受理申请、定期分批审定的入库方式,欢迎各位专家积极申请,并将申请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天
联系电话:0557-3697815、15215576978
邮 箱:835739106@qq.com
附件:1.宿州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宿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咨询监督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宿基[2022]2号)
2.宿州市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专家推荐表
宿州市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附件2:宿州市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专家推荐表(1).docx
附件1:宿州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宿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