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专家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做好评价机构备案评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建设评审等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技能人才评估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巴中市内企事业单位、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及社会团体中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秉公评审,能自觉遵守技能人才评价相关规章制度。
(二)熟悉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法规政策,熟练掌握本职业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职业技能标准、考评技术与方法,能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
(三)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领域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领域有一定的社会认可度,长期从事技能考评相关工作、经验丰富者优先。
(四)全市“5+2+3”产业体系领域急需紧缺职业的专家可放宽到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相关急需紧缺职业工作8年及以上。
(五)热爱技能人才评价事业且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权利与义务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专家进入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库,入库专家享有如下权利、履行如下义务:
(一)权利
1.享有独立评审权,独立开展评价机构备案评估、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建设评审等工作;
2.优先推荐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研修、交流等活动;
3.优先推荐参加“巴山优才培育计划”评选或相应职业行业内评先选优。
(二)义务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技能人才评价各项政策规定;
2.严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信息,不得利用专家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3.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并签字确认;
4.参评事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5.服从管理,配合答复涉及评审事项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四、有关事项
(一)申请人须填写《巴中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申报表》(见附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专业能力和从业经历的材料。
(二)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须由工作单位经办人查验原件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交由所在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并于2025年3月底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827-5266561
邮 箱:110097751@qq.com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