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73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3〕146)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职称评审专家库建设,现将成都市工程技术电子(电气)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成都市工程技术化工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成都市工程技术生化与制药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成都市工程技术食品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4个评委会专家库入库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院所等相关机构中从事电子(电气)、化工、生化与制药、食品专业的在职在岗专家(公务员和参公单位人员不推荐)。 二、专家入库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政治素质过硬,未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 (三)未被组织立案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四)一般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 (五)具有本职称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3年以上或以上职称; (六)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 (七)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八)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九)退休人员原则上不纳入专家库。对“天府峨眉计划”顶尖人才、“天府青城计划”杰出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入库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十)取得职称但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不进入专家库。现已纳入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人员,需重新推荐审核,优先推荐入库。 三、推荐和遴选程序 推荐工作按照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原则。 (一)2024年7月19日前本人填写《成都市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2)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2024年7月31日前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和公示后(不少于5日)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遴选入库。 四、入库专家职责 入库的评委会专家,可参与相应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年度的评审工作需要,以不固定形式(随机抽取)参加评审活动,对相应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对申报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评价。评委会专家应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对不能履行职责的人员,不再纳入。 五、报送要求 报送的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单位推荐函(内容包括:推荐人数、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推荐评审系列及专业、公示情况等)(附件1) (二)《成都市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2) (三)申请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书、获奖证书(限国家、部、省级证书),2002年之前毕业的,由工作单位核实个人人事档案材料后出具学历学位证明。 (四)专利、论文、著作目录的复印件1份(附推荐表之后) (五)《成都市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名册》(见附件3) 所有材料和复印资料需由各推荐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67826169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路20号产业园2楼3-5号窗口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信息和经济化局 2024年7月5日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附件1.单位推荐函 附件2.成都市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附件3.成都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人选推荐名册 附件4.评委会评审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