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歌是医院精神和灵魂的象征,是医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秀山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5年,历经80年风雨征程,为喜迎秀山县人民医院建院“80周年”,进一步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打造医院文化品牌,增强医院凝聚力和向心力,秀山县人民医院工会现面向全院及社会公开征集医院院歌。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1.歌词要表达出医院深入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厚德仁爱精业创新”的院训精神,既能反映医院的光辉历程及现状,又能包含医院文化元素,体现医院的精神与追求,展现医院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给人以思索、启迪要求,文字精炼。
2.院歌作曲要求旋律优美、流畅、亲切,适量融入秀山土家族苗族少数民族地区民歌特色旋律,富有时代感和感染力,能起到鼓舞士气、催人奋进、凝聚人心的作用,并易于合唱、独唱。
3.作品时长3-5分钟。
4.每首作品应具备完整的歌词和曲谱,不单独征集歌词或曲谱。并制作成完整的音频作品,便于评选。
二、征集时间
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9月08日止。
三、征集范围
社会各界友好人士均可投稿。
四、来稿要求和版权约定
1.征集作品歌词和曲谱小样发送至投稿邮箱xsxrmyykjk@qq.com,词、曲请注明姓名、电话、联系地址,邮件主题填写为“秀山县人民医院院歌征集+姓名+电话”。
2.应征作品均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计必须是投稿者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有上述情况或有嫌疑者,则不采用,由此产生的侵权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3.最后被我院采用的应征作品的著作权需以独占许可的方式许可我院使用,且不可撤销。我院拥有对该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使用、印刷、复制、发行、出租、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展览、出版、发布等权利。
4.凡是在征集截止三个月内未接到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其作品。
五、评选和奖励方法
1.评选办法:将进行初评和终评两种方式。医院将成立由音乐专业人士和医院职工参加投票两种方式进行评审,初评由全院职工投票进行评选,选出作品的20%(以10首为最高限),再进入下一阶段评选。终评由医院外请音乐专业人士对初选出来的作品进行评选,最终选出录用作品。
2.奖励办法:作品一经采纳,给予3万元人民币买断。
六、征集说明
投稿邮箱:xsxrmyykjk@
qq.com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
https://mp.weixin.qq.com/s/NASpz4ITMf8DSL4hMOWk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