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始建于1912年,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院校,也是江苏省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现为文化和旅游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江苏省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建设高校。目前拥有艺术学门类下艺术学、交叉学科门类下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艺术学门类下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四个专业学位博士学位授权点,同时拥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等五个一级学科(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24年,我校面向全国分别招收艺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四个类别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一、招收学科专业、人数及指导教师
我校2024年第二批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博士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占全校录取总人数的15%左右。
各专业方向考试科目、指导教师及参考材料等信息详见《南京艺术学院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二批)》《南京艺术学院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二批)》。
二、报考条件
(二)提交材料
2024年4月30日—5月9日(邮寄报考者以收件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办理)报考者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08室)提交下列报名材料,所有提交的考生材料请按以下顺序用档案袋整理好(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南京艺术学院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5月7日前打印);
2.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3.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就读学校课程成绩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研究报告等);
5.相关反映外语水平的材料,如:全国大学英语(日语)、TOEFL、IELTS、JLPT等成绩单、证书的复印件;
6.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及其它前期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注2);
7.两名相关学科专业教授分别填写的《专家推荐书》(附件3);
8.个人简历;
9.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提供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复印件,及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的证明。
【注2:关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立项证书、结项证书等材料,报名时只需邮寄复印件,复试时须带齐原件提交验证;关于科研成果,报名时须邮寄刊发本人论文的核心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核心期刊刊用证明及文章等相关材料)。其中,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将获奖证书和创作作品保存至U盘后装入小信封。】
【注3:报名者必须保证以上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报名缴费
申请考核报名考试费:120元
报考材料提交截止后,进行网上初试缴费。届时详情请密切关注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s://grad.nua.edu.cn/)上的通知。
(四)注意事项
1.以上报名材料,请用档案袋按序排列、夹装,档案袋封面张贴《博士报名提交材料清单》(附件4),并务必于5月9日前(邮寄报考者以收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办理)将报考材料按规定使用顺丰快递(请勿使用同城快送)寄送至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2.考生报名时必须确认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网上报名截止后,报考类别一律不得更改。
3.提交申请材料日期截止后,我校将成立专门评审工作组全面审查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并评分。根据当年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招生导师招生数等因素按照当年招生导师不超过3名考生的原则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并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一周。凡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
四、“申请-考核”工作安排
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申请-考核”制。相关安排见第一批招生简章。
4.南京艺术学院拥有对本简章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