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3日15时许,位于四川彭州市丽春镇的彭州市正福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正福合作社)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65余万元。
事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2024年1月,王川承接正福合作社后,该合作社经营管理由王川负责。鉴于之前正福合作社代养生猪期间发生过动物疫情且正福合作社成员发生了变化,按照成都正大农牧食品有限公司的要求,需要试养一批生猪后才能与王川开展代养业务。2月至3月31日,王川安排原正福合作社饲养员薛万勇、伍左菊(薛万勇妻子)、陈代秀(薛万勇舅妈)、何贵根等4人养殖了2000余头生猪。该批生猪于3月31日销售后,薛万勇、伍左菊、陈代秀、何贵根4人于4月1日离开正福合作社。之后,王川组织其父亲王立友、母亲杨继敏、妻子伍琴和吴蕾(王川的合作人)、李朝琼(吴蕾母亲)、高体华(正福合作社饲养员)开始对养猪场进行消杀、清扫工作。4月13日,高体华、李朝琼对粪水处理区开展粪水抽排作业,直至事故发生。调查发现该合作社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未按规定对畜禽粪污化粪池有限空间场所进行辨识和评估,未落实有效的管理措施,仅在畜禽粪污化粪池区域彩钢棚立柱处张贴2张“池深危险、请勿靠近”安全警示标牌,未见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记录,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未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未按规定配备防护用品和应急装备。
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原因分析
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事故主要教训
有限空间施救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