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海淀区纪委监委通报醉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海淀区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王文赞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4年3月9日,王文赞酒后驾驶机动车,与道路中间护栏相撞,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王文赞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2mg/100ml。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文赞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2024年7月,王文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早期工作经历
- 纪检监察领域:王文赞自1999年7月参加工作起,便进入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在这里,他历任第一纪检监察室、案件管理室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等职位。
海淀区政府部门任职
- 纪委监察局:随后,王文赞转入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察局,继续深耕纪检监察工作。他先后担任案件检查室主任、宣教室主任、宣传部部长等职务。
- 旅游与文化领域:2016年10月,王文赞的职业生涯迎来重要转折,他开始担任北京市海淀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2019年3月,他进一步担任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挂职经历
- 敖汉旗政府:自2021年5月起,王文赞开始挂职担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旗委常委,并于同年6月被任命为敖汉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近期事件
- 违纪违法问题:然而,王文赞的职业生涯在2024年遭遇了重大挫折。据报道,2024年3月9日,他酒后驾驶机动车,与道路中间护栏相撞,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62mg/100ml。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随后,在2024年7月,他受到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