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媒网讯 近日,关于中国可能对全球范围内具有中国国籍的高净值人群征收“海外富人税”的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一话题不仅在国内引起了热议,也引发了海外华人和富裕阶层的紧张情绪。然而,多位律师和法律专家指出,所谓的“海外富人税”并非新鲜事物,中国相关法律和政策早已存在,全球征税是大势所趋。
据悉,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即便在境外居住的中国公民,仍可能需要就其全球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确保了国家在新时代背景下对财富的有效管理,意味着拥有海外资产的中国富裕阶层并不能完全逃避税收责任。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飒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对于境外所得征税的政策依据一直存在,但过去在具体落实方面并不严格,主要考虑可能是经济发展以及防止资本外流等因素。然而,随着全球税收政策的变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推进,中国加强国际税制监管已是大势所趋。
肖飒指出,早在2020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就发布了《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简称“3号文”),对税收范围、计算方式、抵免范围和申报细节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该文件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税收处理事宜,为具体执行做好了制度准备。然而,由于相关配套文件中设有6年“豁免期”,且执行力度有限,因此并未引起广泛关注。
根据“3号文”及相关规定,中国税收居民在境外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如果连续6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则从第7年开始需要为其境外所得纳税。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税收公平和防止利用居住时间规避税收。
肖飒表示,尽管“3号文”已经对境外所得征税进行了详细规定,但近期传闻中的“1000万美元以上起征税”“20%税率”等具体细节并无明确规定。这也与我国一直以来没有严格执行对境外个人所得征税的相关规定有关。然而,随着全球信息交换的加强和国际社会对税务透明度要求的提高,中国加强跨境税务监管的能力将不断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全球税收政策的变化不仅影响了中国的税收政策改革,也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税务环境变化。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通过CRS系统,各国税务主管机构可以共享应税居民的相关财产信息,打击利用资金出境逃税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