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并拟于2024年11月进行第二次审议并交付表决。《征求意见稿》内容涵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基础设施建设、飞行服务、产业发展、应用推广、安全保障等活动,以期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低空经济“飞”入寻常生活
《征求意见稿》提出,广州将探索低空飞行在各领域的场景创新应用,其中包含空中交通、物流、文旅体、应急处置、医疗救护、消防救援、农业等不同应用场景。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州或将逐步开通市内、城际、跨境等低空客运航线,推动发展交通联程接驳、空中通勤、商务出行、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飞行等低空出行新业态。
在物流应用方面,将推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城市、农村、山区、海岛等开展货物运输、末端配送、应急递送等物流场景的应用。同时,支持物流企业开展外卖即时配送、商务闪送、快件转运等低空物流业务,构建区域低空物流网络。
有关部门应当推动低空文化园区、飞行营地等建设,支持企业开展低空观光旅游、低空飞行表演与培训、低空赛事、低空运动、低空文化交流等活动,打造低空旅游网。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推动具备条件的重点医院、血站、医疗检验中心等,运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对血液制品、检测样本、供体器官等进行快速转运。
此外,《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支持南沙建立实施海陆空全空间无人体系准入标准,推动物流配送、低空交通、海洋监测、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消防救援、城市管理以及海上搜救等领域开展无人设备产业化应用。
积极打造产业集群
《征求意见稿》提出,广州将推动建设低空经济特色产业园区,围绕整机制造、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系统软件、检验检测等产业开展精准招商,引进、培育、壮大低空经济领域上下游企业,完善低空经济全产业链,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按照规定给予用地、资金、人才等政策支持。
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加大对低空经济领域企业和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社会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融资等各种方式参与低空经济产业投资,引导投资孵化和培育低空经济领域的科技型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
同时,支持引进国内外低空经济领域高端人才和团队,按照规定在入户、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创新创业等方面提供便利。
《征求意见稿》明确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品牌保护等活动,建立健全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支持企业在低空经济领域培育高价值专利,支持行业组织、企业组建知识产权联盟、构建行业专利池,推动低空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交易、许可、投融资。
明确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安全主体责任
在安全保障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各类低空飞行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主体承担低空飞行基础设施的安全主体责任。
保险机构可以开发与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保险产品,推广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示范产品。整机制造企业、运营企业可以与保险机构合作开发适应低空飞行特点的商业保险产品。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和售后服务机制。
同时,《征求意见稿》指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违反飞行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拦截、迫降、捕获等技术防控措施;责令停止飞行;扣押有关物品;查封违法活动场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紧急处置措施。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拥有、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备,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干扰、破坏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正常飞行状态。
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请于11月23日前点击填报链接填写意见,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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