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要求规范AI“魔改”短视频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发布《管理提示(AI魔改)》,针对近期频发的AI“魔改”视频现象,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管理要求。此举旨在营造清朗的网络视听空间,保护经典影视剧作品的知识产权,并维护观众的视听权益。
据悉,AI“魔改”视频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经典影视剧进行未经授权的改编和篡改。这种现象在近年来逐渐增多,部分创作者为博取流量,不惜对经典IP进行肆意亵渎,引发广泛争议。例如,《红楼梦》被改编成“武打戏”,林黛玉的形象被颠覆,玩起了“林黛玉倒拔垂杨柳”的桥段;《甄嬛传》更是变身“枪战片”,甄嬛手持冲锋枪,收拾情敌的情节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此外,孙悟空骑着摩托车扬长而去的场景也层出不穷,这些无厘头的改编让观众大呼“毁童年”。
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在《管理提示》中指出,这些AI“魔改”视频不仅冲击了传统文化认知,与原著精神内核相悖,还涉嫌构成侵权行为。部分创作者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原作品中的演员肖像,对演员肖像权造成了侵犯。此外,这些视频往往为博取流量,毫无边界地拓展内容,亵渎了经典作品,对观众造成了误导。
为应对这一问题,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提出了具体管理要求。首先,各相关省局需督促辖区内短视频平台排查清理AI“魔改”影视剧的短视频,并于12月10日反馈工作情况。其次,严格落实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审核要求,对各自平台开发的大模型或AI特效功能等进行自查,对在平台上使用、传播的各类相关技术产品严格准入和监看,对AI生成内容做出显著提示。
在法律层面,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对此进行了法律解读。他指出,利用AI技术对经典影视剧进行“魔改”,实质上是未经许可的改编行为,侵犯了原作品的改编权。同时,在AI“魔改”经典影视剧时,如果使用原剧中演员的肖像,未经演员同意,就可能构成对演员肖像权的侵犯。
对此,陈平凡建议,创作者在使用AI进行音视频制作之前,应主动联系原作品的著作权人和相关演员,获取其明确的授权和许可。这包括复制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必要权利,以及演员肖像权的使用许可。同时,创作者在发布的音视频作品中,应明确注明原作品的来源、作者姓名和版权信息,以尊重原作者的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
此外,创作者在使用AI进行音视频制作时,应避免对原作品进行恶意篡改和歪曲,以免损害原作品的完整性和艺术价值。同时,也应避免传播错误的价值观和误导观众。创作者可以采用数字指纹、加密技术等手段保护自己的作品不被未经授权的复制和传播,并利用版权查询和侵权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并应对侵权行为。
AI技术的出现为影视创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但不应成为亵渎经典、侵犯知识产权的工具。广电总局此次发布《管理提示》,旨在规范AI“魔改”短视频现象,保护经典影视剧作品的知识产权,维护观众的视听权益。这一举措体现了对传统文化和知识产权的尊重,也为影视创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