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张建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审查,张建春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经查,张建春在担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期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甚至对抗组织审查。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住宿和旅游等活动安排,并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住房,无偿接受服务。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规定,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公信力。
此外,张建春还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态。在廉洁自律方面,他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导致亲属收受财物。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也损害了公共利益。
更为严重的是,张建春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了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张建春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建春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个人履历
张建春曾在首都师范大学攻读美术学专业,获得艺术硕士学位,在艺术领域有着深厚的学术背景和专业知识。
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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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工作经历
- 1984年7月,张建春参加工作,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
- 他曾在山东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担任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干部一处副处长、党支部书记、调研员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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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工作经历
- 张建春后来进入中央组织部工作,历任干部一局任免处正处级调研员、副处长、处长,以及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副巡视员兼任免处处长、副局长(副主任)、巡视员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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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组织部工作经历
- 2014年1月,张建春调任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局级)。
- 2015年3月,任北京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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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及中央宣传部工作经历
- 2016年3月,张建春离开北京市委组织部,出任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局长(主任)。
- 2017年3月,兼任中央组织部部委委员。
- 2018年11月,张建春调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 2020年,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其他职务及荣誉
- 张建春曾是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以及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委员(2024年7月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