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官方消息,以下是官方申明原文:
为了进一步规范培训市场秩序,维护本中心的形象及合法权益,特声明如下:
一、本中心从未同意或授权任何机构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的名义挂牌,从未设立任何实践实训基地,亦从未任命以上机构负责人。
二、本中心从未聘用网络视听等相关课程导师。
三、本中心颁发的“合格证书”是对学员参加培训考核合格的证明,不是“上岗证书”,也不是“资格证书”。
四、本中心一向严厉打击各种冒用本中心名义进行违规违法活动的行为。对目前仍在冒用本中心名义进行违法活动的单位及个人,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自本日起,如发现合作机构在培训招生中有违规违约行为的从严从重处罚。
六、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违规违约培训招生行为,监督投诉电话010-63969602。
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消息来源:http://www.gdrcjlzx.cn/art/2024/12/27/art_1098_462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