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络热议的 "浙大副教授选妃" 事件,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17 日晚间正式回应称,涉事教师楼某某已向警方报案,相关相亲内容未经本人确认且包含不实信息。这一回应将持续发酵的网络争议推向新的舆论高潮。
事件源于某社交平台发布的相亲帖,发帖人自称浙江大学
36 岁副教授,拥有 985 高校博士学位,年收入百万,身高 175
厘米。其择偶要求包括:女方需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顶尖高校,学历本硕博均可;年龄 2000 年后出生,身高 165-171
厘米且形象苗条。
这一帖文迅速引发热议,部分网友质疑其 "学历歧视"" 年龄双标 ",甚至与此前" 浙江 36 岁女性相亲被嫌老 " 事件对比,批评婚恋市场存在双重标准。但也有支持者认为,个人择偶标准属于私事,不应过度解读。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官方声明中强调,经初步核实,网上发布的相亲内容未经楼某某本人确认,且包含不实信息。目前楼某某已向警方报案,学院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若发现涉师德师风问题,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浙江大学官网显示,楼某某确为该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舆论背后的深层矛盾
事件折射出多重社会议题:
- 高校教师的公共形象:作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其言行被赋予更高道德期待,私人婚恋选择与职业身份的冲突引发讨论。
- 学历崇拜与择偶标准:清北复交等高校的学历门槛设置,被部分网友视为 "精英主义" 的极端表现。
- 网络信息真实性:帖文中 "年薪百万" 等表述与高校教师实际收入存在较大差距,引发对虚假信息炮制的质疑。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专家指出,此类事件反映出网络时代高校教师群体面临的舆论监督困境:私人行为一旦进入公共视野,往往承受超出常规的道德审视压力。
法学界人士分析,若帖文确属伪造,发帖人可能涉嫌诽谤罪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民法典》第 1024 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但也有观点认为,网络相亲信息的真实性难以界定,且择偶标准属于个人表达范畴,除非涉及违法违规内容,否则不应过度干预。浙江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表示,将结合警方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可能存在的师德失范问题。
截至发稿,涉事社交平台已删除相关帖文,但话题讨论仍在持续。蜂媒招聘网监测数据显示,事件曝光后 24 小时内,"高校教师婚恋观"" 学历歧视 " 等关键词搜索量激增 190%,求职者对职场道德与个人隐私保护的关注度提升 147%。目前,杭州市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事件真相及后续处理结果将持续引发社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