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科技工作者: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按照《咸阳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标准
市科技专家库实行分类管理,分为技术研发类专家、产业管理类专家、财务金融类专家、其他专家等四种类型。入库专家应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社会公信力高,廉洁自律,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建议。
2. 具有较高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3. 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具备行业内广泛认可的业务能力。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
5. 本人能以独立身份参与相关咨询工作,接受市科技局的监督管理。
6. 无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二)入库专家应符合的专业条件
1. 研究开发类专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在主要学术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家。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省、市级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研究成果突出的青年学者、港澳台专家、外籍专家。上市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服务企业、研究创新平台的科技人才。
2. 产业管理类专家。应当是熟悉科技产业发展现状的高等院校经济与管理类科研人员。上市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综合科技园区、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国全省全市性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产业联盟、创新联合体、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放宽条件。
3. 财务审计类专家。熟悉财务与审计业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等。
4. 其他专家。熟悉科技管理的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法学专家、律师。具有丰富科技行政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
二、入库具体流程
1. 申请入库。专家按要求填写入库专家申请表,技术职称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并报所在单位审核。
2. 单位推荐。专家所在单位审核信息,并填报入库专家汇总表。
3. 审核入库。市科技局根据推荐上报的情况,核对相关条件,审核通过后入库。
三、有关事项
1.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做好通知的转发和宣传,做好本区域、本单位专家申报的宣传发动和服务指导工作。
2. 请专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该信息将作为抽取候选专家参加科技评审、咨询活动的重要依据。
3. 请专家所在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做好入库专家推荐工作,对照入库专家基本条件,仔细审核专家信息,及时将入库专家申请表、入库专家汇总表(加盖公章扫描成高清PDF版及EXCEL版)及技术职称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635344679@qq.com),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4. 本次征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常年受理入库申请及专家信息更新。
四、联系方式
综合计划科:贾沛 029-33286023
附件:1.咸阳市科技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咸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