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在全社会形成廉荣贪耻、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即日起,石家庄市第四届廉洁文化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正式启动,现面向全市征集作品。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聚焦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实践要求,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政德修养、增强纪法观念、弘扬优良家风”等核心内容,深度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元素。通过微电影、微视频等艺术形式,创作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廉洁文化作品,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形成崇廉、尚廉、守廉的浓厚社会风尚。
三、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石家庄市公开征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影视传媒公司或个人均可参加。
四、作品要求
(一)政治方向正确
作品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廉洁文化核心要求,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和教育意义,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与警示震慑作用,坚决杜绝“低级红”、“高级黑”。
(二)内容主题鲜明
紧扣“清风伴我行”主题,聚焦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重点,展现新时代党员干部的清廉形象,或反映社会各界对廉洁文化的认同与践行。
(三)形式规范完整
1.作品体裁
作品可采用剧情微电影、动漫微电影、纪实微电影、专题片、纪录片、公益广告和微视频等多种体裁。以上均要求原创作品。
2.作品时长
微电影作品包含片头和片尾在内,时长3-10分钟。
微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
3.作品格式
微电影:分辨率≥1080P,视频格式为mp4或mov,并提供完整文字脚本及300字以内作品简介。
微视频:分辨率≥1080P,视频格式为mp4或mov,并提供完整文字脚本及200字以内作品简介。
字幕标准:有完整的唱词,且中文唱词须为简体字;唱词位置不得超出画面之外;需要制作完整的片头和片尾;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如片中配有插曲需配有中文字幕。
(四)版权清晰无争议
作品须为2025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原创作品,投稿单位或个人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问题,由投稿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五)内容积极健康
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及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
五、投稿方式
(一)登录石家庄纪检监察网,在“清风伴我行”—石家庄市第四届廉洁文化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报名入口,下载填写《活动报名表》和《授权确认书》,并阅知《版权及法律说明》;
(二)微信搜索“石家庄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廉洁文化”,进入“清风伴我行”—石家庄市第四届廉洁文化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报名入口,下载填写《活动报名表》和《授权确认书》,并阅知《版权及法律说明》;
(三)作品通过光盘或移动硬盘存储,连同《活动报名表》《授权确认书》一式两份,报送或邮寄至石家庄市长安区育才街58号B1-5-2602,邮件请注明“石家庄市廉洁文化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作品”。邮编:050000,联系人:李明宇,联系电话:18603290735
六、展播及评选
(一)初选:由承办单位对投稿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剔除不符合要求的作品。
(二)网络展播:通过石家庄纪检监察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入围作品进行集中展播,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与互动。
(三)专家评审:组织纪检监察、宣传文化、影视创作等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结合作品主题、艺术表现、社会反响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并颁发证书及奖品,同时在石家庄纪检监察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展播。
七、注意事项
(一)报送作品应为2025年以来的新创原创作品,依法拥有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报名者自行负责并承担责任。
(二)报名作品不涉及国家机密、内部消息,不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令禁止的内容,作品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侵犯他人隐私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他人版权参加征集展示活动。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四)“清风伴我行”—石家庄市第四届廉洁文化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组委会为报名受理单位,各单位在推荐评选时不得向参评者收取报名费、参评费和任何形式的赞助。
(五)本公告由“清风伴我行”—石家庄市第四届廉洁文化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组委会负责解释。
活动咨询电话:
李明宇 18603290735
刘 欢 87851033 1365324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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